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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5月1日起实施 宣传禁用“驰名商标”记者走访西安各大超市,发现大多数白酒类商品,上面都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并未下架。特别是陕西本地产品如“西凤”、“太白”等酒类产品。

今日起白酒包装宣传禁用驰名商标

发布人:新西凤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新西凤酒商城

新《商标法》5月1日起实施 宣传禁用“驰名商标”记者走访西安各大超市,发现大多数白酒类商品,上面都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并未下架。特别是陕西本地产品如“西凤”、“太白”等酒类产品。

“‘五一’之后,不是不能用驰名商标的广告语吗?”当记者拿起一瓶白酒询问时,销售人员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驰名商标’是国家认证的,有这个标识就表示质量过硬,卖得也好!”该销售人员如是说。而在其他一些超市,记者得到的回应也同样如此,销售人员大多认为标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即是卖方的“荣誉”商品。

昨日,记者就此走访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据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月1日后,若接到消费者举报或在流通领域发现有使用驰名商标宣传的行为,工商部门将要求相关商家整改、规范。”与此同时,该负责人也指出,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按照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值得关注的是,新《商标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这一规定的,将面临工商部门10万元罚款。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工商部门还未对市场上使用驰名商标的包装进行清理。一位工商负责人表示,现在重点是对企业进行新商标法宣传解读,因为新规刚刚发布,至于怎么执行,各地还需要统一实施办法。

目前,多数驰名商标的产品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有很多在此之前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对于这些产品该如何处理,尚没有明确的说法。 还未发现因“中国驰名商标”而下架的白酒类产品,本栏目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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